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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爱国主义志愿宣传服务的请示 (陕爱协字 〔2023〕 2 号)时间:2023-02-22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、省委宣传部: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印发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》通知精神,激发全省各企事业单位党团积极分子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,凝聚奋进新时代的磅礴伟力,结合爱国主义志愿者工作特点和爱国主义志愿宣传服务需求,特别推出“爱国主义志愿者培训重点项目”——爱国主义志愿宣传服务系列公益讲座。 根据中共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委员会、陕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(陕民社党函〔2021〕1号)工作提醒函,“三、严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”要求,特向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和省委宣传部请示,支持我会开展“爱国主义志愿宣传服务系列公益讲座”。 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和省委宣传部审示批示。 附: 1.关于开展爱国主义志愿宣传服务的通知 2.《爱国主义志愿者培训教材》 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 2023年2月22日 |